牧原食西湖娱乐城- 西湖娱乐城官方网站- APP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份销售简报
2026-01-06西湖娱乐城,西湖娱乐城官方网站,西湖娱乐城APP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2号)的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9,5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55,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955,000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9月1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牧原转债”,债券代码“127045”。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向5,577名激励对象授予59,685,191股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总股本由5,262,387,699股变更为5,322,072,890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牧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7.7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25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披露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802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牧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7.4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9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披露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112,584股,发行价格为39.97元/股,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2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牧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7.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2月23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披露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84)。
2023年4月14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31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510,661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牧原转债” 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7.2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4月18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2023年6月3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59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430,118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牧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7.2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4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1,870,091.00股后的5,423,479,28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38178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7325231元/股计算。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牧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6.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3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披露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2024年1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59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590,619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牧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6.5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20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实施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6,316,138股后的5,396,448,2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3479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8246588元计算。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牧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5.7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30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披露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实施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4,412,134股后的5,368,356,2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74268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5643439元计算。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牧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5.1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6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披露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实施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9,586,523股后的5,393,184,5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9.27521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9157063元计算。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牧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4.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0月16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披露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